凤城市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04.06.2015  10:39

凤城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  积极消灭”的方针,四举措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标语、悬挂防火旗、编写防火谣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全市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11万份,为全市21个乡镇(区)刻录了《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条例》等音频宣传资料60余套,组织各乡镇(区)60余台森防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凤城市政府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区)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区),各乡镇(区)与行政村、林业站、护林员、林权所有者(大户)分别签定森林防火责任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问责机制;实行乡镇(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和护林员包责任区的“四包一”作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督导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市政府分管市长带领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深入乡镇(区)、村组、有林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指导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市林业局组织四个督导组,由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镇、村、组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森林防火责任区对各乡镇(区)和有林单位督导检查,切实使检查成为常态,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已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构成刑事案件标准的,组织森林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迅速展开案件侦查工作,进入司法程序。对尚不够刑事追究的森林火灾肇事者,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对森林火灾案发地的责任护林员,依规依章进行倒查并处理。

目前,凤城地区已安全平稳地度过了森防戒严期。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1‰目标内,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