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出台建立机关直接联系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的方案

19.05.2016  11:26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总工会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戴玉林同志的要求,围绕工会组织增强“三性”、去除“四化”,积极推进自我革新,着力解决脱离职工群众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的内在活力,近日,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建立省总工会机关直接联系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省总机关共组成23个小组,深入全省14个市、100个企业、20个乡镇街工会,联系职工 160人。
  《方案》中提出总体要求是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助推辽宁经济发展,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增强“三性”、去除“四化”、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为最终目标,深入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直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职工思想状况,推动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参与化解劳资矛盾,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通过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省总机关干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中明确任务目标是一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通过深入基层,使省总机关干部在一线了解掌握基层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帮助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强本固基,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水平。向企业和职工宣传党的政策,教育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督促企业经营者尊重职工、尊重劳动、依法经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新情况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职工队伍的新特点、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指导各级工会积极为企业生产运营和维护职工利益出谋划策、排忧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