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08.01.2018  19:42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尚志文)1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后,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将建立母婴室。

  《实施意见》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次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经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用人单位女职工较多的,应当根据女职工需求,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政协委员建议:推进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以及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Syd.Com.Cn
沈阳机场、火车站将建女性专用安检通道
  今年沈阳将在大型商超、酒店等继续增加母婴室,辽宁频道
辽宁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8.86岁
  1月11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从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中获悉,2012至2017年5年间,我省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39.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