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环境空气重污染日新应急预案

27.10.2017  05:55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新《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预案》重点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丰富强化了各级预警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细化监管要求,是全国最严的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制度之一。

  新《预案》中,蓝色预警启动条件由“预报未来1天为重度污染日”调整为“预报未来1天为重度污染日,或预报未来1天内出现连续8小时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时段,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启动条件由“预报未来1天为严重污染日”调整为“预报未来1天为严重污染日,或预报未来1天内出现AQI(小时值)达到500的情况,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新《预案》对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前移和细化,使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更严格具体,新增5项蓝色预警响应强制性措施,包括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等。加大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内容和力度,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中增加重点排污单位减少30%以上污染物排放,严禁露天焚烧落叶及垃圾,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新《预案》细化了不同预警条件下各职能部门对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等检查频次及比例,响应级别越高,监督检查频次越高。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