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10.12.2014  10:33
      日前,经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安徽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这为明确社区职责,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关系,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意见》要求,今后凡属社区自治性的管理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自主管理;凡属各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社区;凡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这意味着安徽的社区居委会拥有了拒绝权。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全面实行,将有望彻底根治长期困扰社区的负担过重问题。今后,不在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范围内的工作,将全面退出社区。社区不再是“政府的腿”,各职能部门不仅要按照准入要求给社区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还要在准入期间接受社区评议。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准入制度,不仅能减轻社区负担过重问题,也将推动我省社区沿着规范化和标准化道路前进,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