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实施意见
24.04.2015 16:5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日前,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严格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制度三个方面实施意见,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实施意见明确,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求耕地质量等级从高到低、优质耕地农用为先,由大到小,由近到远,覆盖全部优质耕地,同时还要加强“三个平台”项目建设,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违法用地执法力度;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加大占补平衡水田开发力度,建立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市场机制,积极拓展土地利用新思路,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除重点工程项目外,一般发展用地,特别是工业发展用地,尽量避开水田进入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缓解占补平衡指标压力;严格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制度,明确从2015年起全市开展新增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作,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要求,由用地单位负责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市政府将耕地表层土壤剥离工作纳入对各地区的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考核。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4.04.2015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