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男子 的哥:他原本就躺在路上

19.06.2015  12:34

被撞男子躺在医院担架上■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孙笑天 摄

96128热线:昨日22时18分,沈阳市民彭先生反映,市府大路南京街交通岗南100米左右,一辆轿车与行人相撞,行人趴在地上一直没起来,伤情看起来挺严重。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孙笑天 核实报道:昨日22时许,沈阳市市府大路南京街交通岗附近,一辆出租车与一名男子发生碰撞,男子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

22时40分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南京街市府大路交通岗西南角停着两辆警车,道路中央停着一辆出租车,旁边的地面上有一双布鞋和一摊血迹。警方正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查勘员尚未到场。

据肇事司机描述,伤者原本就躺在路的中央,“我前面的司机一溜烟过去了,我什么也没看到就开过去了,然后就碰上了。”

现场交警表示,他们赶到现场时,伤者躺在地上,对于司机所称“伤者原本就趴在地上”的说法并未给予证实,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调查。

随后,司机被警方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检查其是否酒驾。

记者随后来到沈洲医院急救室,见到了伤者。伤者40多岁,身穿军绿色上衣和蓝色牛仔裤,衣服有些脏乱,左眼被撞伤,脸上还有血迹,眼睛微微张开,嘴一张一合。

医生询问伤者有关家属的信息,但伤者没有任何反应。

肇事司机的朋友推着伤者去拍CT。知情人称,伤者刚被送到医院时还有意识,跟医生说要“上厕所”。

截至记者发稿时,伤者仍在医院治疗。

■律师说法

即使行人真躺路上

司机也有瞭望义务

沈阳迅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澍表示,在这起车祸肇事中,司机的说法只能作为最终结论认定的要素之一,交警还要根据现场测量、受害者伤情、目击者证言等对肇事司机的说法进行辨别,然后进行科学的责任认定,这是最终划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决定性因素。

王澍律师强调,即使肇事过程确如司机所说,但是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还应该有瞭望的义务,因此,在这起事故中,无论行人是否因醉酒或其他原因而躺在马路上,司机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另外,如果司机的说法最终被认定是虚假的,那么司机就将构成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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