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电商征税目前时机还未到

15.05.2015  11:36

  上月天猫卖家陷补税传闻 
  今年4月起,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是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包含过的行业首次出现。 
  处于被保护的电商征税传闻一直未尘埃落定,多地税务部门约谈电商企业,则把电商征税再次搬上台面。 
  约谈、检查还不算重点,上月底,一则《多地天猫店主被约谈补税》的报道直接引起了网络卖家的集体慌乱,“补税”使得电商全面征税似乎一触即发。网传来自上海市闵行区、山东省菏泽市、广西省桂林市等地区的天猫商家反映被要求实施补税。 
  在“天猫商家被要求补缴税款”的消息中,有网友还曾晒出一张抬头为“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的《询问通知书》,主要内容称相关企业有“涉税疑点”,需要自查。电商征税可以说是隔一段时间就会讨论一次的老话题,此次因为税务部门有实际的行动,“补税”消息对于很多店主来说有“如临大敌”的感觉。 
  微博、微信等渠道被广泛讨论,天猫也注意到了“天猫商家补税”消息,快速发布了一则声明,称国税总局从未发布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或者通知,认为“补税”谣言系电商同行刻意推广,意图造成商家恐慌,对天猫自身形成打击,并称“天猫平台的品牌商和淘宝大卖家已经成为新的税源,是更多税收的创造者”。不过,在回应中,天猫并没有否认一些地区的网店被地税部门约谈。 
  国税总局表态支持电商 
  地方税务部门开始约谈电商,国家是不是马上要对电商行业全面征税了? 
  就在业内及卖家又开始讨论电商征税话题的时,本月6日,国税总局一则意见几乎浇灭了“电商征税”话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包括: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国税总局可能是注意到了各地对于电商的“约谈”,于是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这样的要求与地税部门4月份约谈检查电商卖家的做法直接“打架”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线上便捷、价优的优势吸引了部分线下消费力,瓜分了部分的线下市场,原有的线下缴税相应缩水,因此地方税务部门有压力。 
  电商征税难点是C类卖家 
  “商家是收到了自查通知书,但并不明确是针对电商行业,或者这是税务部门对于商家的正常税收检查行为,只是商家有在线经营业务,且在经营中可能有偷漏税的嫌疑。”有业内人士向商报记者分析称。 
  “其实电商征税是老话题,天猫平台上的商家几乎都是纳税的。”天猫方面向记者解释此次的“补税”传闻。 
  中国电商研究中心监测称,京东2014年缴税金额超过46亿元,主要是商品增值税而非企业税。2014年,阿里巴巴纳税额为109亿元,平均每天纳税300多万元。 
  目前,电商有以下几种形式,即平台型B2C电商、入驻平台的B类卖家和入驻平台的C类卖家。京东、苏宁等十余家平台型B2C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而对于入驻平台的B类卖家,在入驻平台时所签订的协议中,就有依法纳税的明确规定。而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是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等。 
  电商征税问题一直没有落实,一大部分原因也正聚集在C2C小卖家身上。作为C2C的小卖家,数量大、分布广、管理性差,从征税的成本来说非常高。 
  此前,也讨论过针对电商设立新税种,但这被业内认为还并不急需。“目前税种已经可以涵盖电商的所有经营环节,急需的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合理征收,降低成本。而且鉴于电商起到的拉动作用,以及为了减少对买卖双方的影响,可以考虑对电商进行税收优惠。”有律师向记者表示。 
  从去年10月起,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到今年年底,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在淘宝平台上,有95%的卖家都被归入到免征范围内。目前淘宝平台上有95%以上的商家其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属于免征范围。 
  缴税可遏制不诚信刷单 
  据了解,用刷业绩来炒高自己的网店信用度是一些网店经常做的事,但如果网店也被纳入缴税范围,这些行为将会被遏制。 
  目前,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苦于品牌效应和粉丝效应,只能通过刷单营造销售火爆假象,吸引消费者下单。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认为,一旦被严格查税,卖家自己挖的坑必须自己买单,所以严格按照要求征税对打击刷单是有力武器。 
  “全部网上经营者缴税,受影响的是淘宝C类卖家和一些刷单的商家,税收政策无形中制止了淘宝卖家的刷单行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表示,电商全员征税将遏制刷单,但同时也会抬高经营成本,降低线上交易的价格优势。 
  有业内人士认为,电商低价虽然使得购买的消费者获利,从长远来看则是损害到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行为,很有可能造成守法纳税经营者被淘汰出局,使得卖假货者长期霸占市场,劣币淘汰良币,最终导致市场秩序失控,这显然也将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征税是趋势但得缓一缓 
  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相关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目前,对于多数B2C电商和电商平台引入的卖家来说,征税已不是问题,针对此类电商的征税早就已经实行。大型电商平台经营的B类卖家,基本上都需要纳税。上个月天猫发布了商家入驻新规则,强调商家入驻天猫需是“一般纳税人资质”。 
  “但对于C2C个人卖家,由于网店利润本来就低,一旦被列入征税范畴,只会增加负担。势必会将征税压力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涨价是短期内的必然举动,如此一来,网购的价格优势将不再明显。”姚建芳称。 
  “国家税务总局6日出台的意见,无疑是对电商征税问题的一次正面和积极的回应,因此电商征税不可操之过急。”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称。 
  虽然市场的看法是,国税总局6日发布的《意见》已经否定了此前部分地方税务对电商企业的约谈、检查。但是,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却表示,“国税总局的《意见》本意是扶持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但在表述上有些问题。有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应该一视同仁,特意将电商等新业态拎出来,反而不是依法行政。” 
  目前,B2B和B2C都是经工商、税务登记的经营实体,对电商而言不过是变更了经营方式,所以不存在征税争议。但对于C2C个人网店,征税依据充分但征税难度大。有人建议,今后个人网店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同时因个人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经营,因此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作为代缴义务人。 
  有消息称,正在起草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对于电子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解决机制等电商链条上的这些环节都会涉及,唯独颇受关注的电商税收问题比较复杂,尤其是针对“小微和个人卖家是否强制征税”有很大争议,最终“强制征税”会不会被列入草案还没有最终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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