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分类 辽宁推行工贸行业精准监管

14.03.2017  09:35

分级分类  辽宁推行工贸行业精准监管

 

  近日,辽宁省安监局出台《辽宁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按照“分级指导、科学评定、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企业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据介绍,辽宁省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规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并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的落实,这标志着我省正有效构建工贸企业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监管工作上升到精准监管阶段,对于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对风险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强监管,对其他企业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此次辽宁在工贸行业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将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效缓解工贸行业领域宽、企业数量大、从业人员多,但安全基础薄弱、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等突出矛盾。 

  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中,辽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基础,结合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等情况,将企业风险等级综合评定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其中红色为最高风险、橙色为高风险、黄色为较高风险、蓝色为一般风险。对四类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实行等级动态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突出冶金煤气、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特殊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生产环节,要求企业明确风险区域划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制定落实管控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辽宁省实施工贸企业风险分级监管的目标是找准、盯紧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依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实现安全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解决企业风险高低不清、监管却用力平均的问题,实现差异化监管和执法检查,使监管工作更具靶向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高风险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能够有效管控较大危险因素的低风险企业,会赋予更多的自主管理空间。 

下一步,通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制度的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监管台账,掌握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从企业的风险等级出发,细化监督指导、强化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治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王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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