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工作再结硕果

15.12.2014  14:28

按照《关于开展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136号)文件要求,经推荐、专家评审和省厅最终审核,辽阳市一个街道三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

在本次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评定活动,辽阳市积极落实省厅文件要求,由县(市)区分别推荐1-2个社区并附推荐材料,规范评选流程,有效确保了评定工作的质量。一是提高认识,发挥职能作用。第一时间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以辽市人社[2014]75号文件转发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就业局,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的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初评并推荐。二是规范模式,促进评选质量。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六个县区推荐了9个社区,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制作一份自评表,分两大类44项,一是综合标准34项;二是量化标准10项,下发到县区后,由社区进行自评。三是严抓落实,进行实地验收。辽阳市劳动就业局社区指导科工作人员,到辽阳县前进社区、白塔区供销社区、电建社区、宏伟区龙鼎山社区、文圣区庆阳街道工人社区、小屯镇千山水泥社区、弓长岭区苏家街道苏南社区等地进行实地验收,严抓评定工作的落实情况。

本次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的认定,将为实现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对鼓励辽阳市社区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促进基层就业工作扎实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辽阳市将积极推广省级充分就业示范街道、社区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社区认真学习这些街道和社区的工作理念和做法,全面推进充分就业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刘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