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机制”解决沈城首例客车租赁纠纷

01.04.2016  08:35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邱菊)记者3月31日从市交通局沈河分局了解到,近日,该分局成功处理沈城首例客车租赁纠纷。

  “今年3月,分局投诉科接到一起关于租赁客车产生纠纷的投诉,我们随即启动投诉、行管、执法联动机制。”市交通局沈河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投诉案例是市民丁先生就某租赁公司无证经营问题的投诉。

  联动机制启动后,市交通局沈河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被投诉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检查。经查,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租赁许可。而后分局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杨先生,他称由于投诉人丁先生在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公司损失将近8万元左右。该公司一直积极配合投诉人解决纠纷。对于租赁许可的问题,该公司因为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确实没有办理。

  对此,分局行管工作人员对于租赁公司设立的相关要求、所需要件、办理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执法中队根据《沈阳市客运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租赁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办理合法手续经营。

  市交通局沈河分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清明节小长假即将来临,小长假期间如有市民租车出行,一定确认好租赁企业的相关资质,同时签订合法租赁合同,避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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