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年底前非涉密行政审批实现网上办理

05.05.2016  00:03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等,今年我省都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非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实现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将实现全省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市场监管:

  重点公开产品质量、

  旅游市场等执法信息

  《意见》要求,各级具有市场监管职责部门要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环保信息:

  每季度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天气预报栏目和省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

  公共服务:

  公开服务指南、

  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意见》要求,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社保、环保、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办事场所、政府网站等公开单位简介、职能权限、服务指南、收费标准以及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转移落户: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意见》要求,在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

  就业创业:定期发布招聘信息

  《意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通过本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国家、省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农村、社区,以展板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新闻媒体、高校网站定期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教育信息:

  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

  《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的公开。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公开高校预决算信息。

  食品医药:

  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意见》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抽检抽验、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及时发布处罚、消费警示信息,对经营违法案件公开曝光。

  舆情回应: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24小时内开新闻发布会

  《意见》要求,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