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25.04.2016  12:29

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精神,现就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省“大学习大讨论”成果、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进一步修复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在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要求,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要带着问题学,“”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当“两面人”,精神空虚迷茫,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阳奉阴违、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主要是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得力,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作用不明显等。要分层次、分领域对党员、基层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中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要突出正常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内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结合。

  1.学党章党规。学党章党规,要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等。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要在全面系统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章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着力提高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学系列讲话。学系列讲话,要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党员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基本要求。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通过学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

  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进程,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新要求,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领悟好重大思想理论观点,又领悟好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用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做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要按照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党章、践行“三严三实”,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做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领导干部,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引导广大党员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每名党员都要把向党中央看齐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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