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省统筹补齐监管短板

06.01.2016  13:25

  简政放权中的“”和“”,犹如车之双轮,不可或缺。只有彻底“”,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只有坚决“”,才能保证发展健康有序。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

  我省简政放权两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其中的短板之一就是缺乏监管。目前,很多地方重视“”,都在积极地按计划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也很重视“”,都在积极探索软监管和硬监管相结合,而监管意识、监管手段、监管保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足。

  一是 “放而脱管”,即一些审批取消后,权力下放了而日常监管检查没跟上。一位接权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自从权力下放到自己手里,基本就没有人过问了。而部分上级部门表示,由于缺乏监管手段,导致权力下放后管不过来。

  二是“新而未管”,一些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等候申请,对于主动到市场进行监管,还表现得比较陌生。譬如,去年有业主想在某市申请办一个幼儿园,结果材料报上去迟迟没有回音。原因是接权的区里从未办过此类审批,所以工作人员一边查文件一边研究政策,谁也不敢拍板。

  三是“无利不管”,即一些部门于己有利抢着管、于己无利不热衷,导致多部门监管交叉地带出现真空。放权之后,一些行政部门事后监管缺乏合力,少数流动性强、隐蔽性大的企业,利用各种方式规避信用监管,开展非法经营。问题出现后,有的部门不是积极查找解决问题,而是把责任推掉。

  有效监管是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秩序规范有序的重要保障。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很多部门都普遍具有“既放又管,放管结合”的理念,但是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管方式方法还没有完全建立,大致有三个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值得关注:一是观念或能力上的欠缺,二是部门利益的羁绊,三是制度建设的滞后。

  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既要从思想上破除重审批轻监管的旧观念,又要依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效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表示,加强监管需更加注重顶层统筹、上下联动。需要形成具有指引性和可操作的政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有规可循;同时完善监管的体制机制,应对监管压力,不能靠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而要靠监管体制机制的配套跟进,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从完善体制、健全信用体系、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加快构建统一的监管治理体系。

  □张 健 孙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