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4.02.2017  12:07

  近日,葫芦岛市政府下发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大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

  全市将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明确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落实属地保护责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具体责任。落实部门协调联动责任,共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要各司其职,合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葫芦岛市还将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保护措施。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管理信息库和报送制度,健立留守儿童分类评估制度,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司法保护,加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加强留守儿童教育保护,落实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源头治理。

  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要强化激励问责,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追究县、乡、村和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倡导邻里互助,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