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08.06.2019  10:01

  6月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全力推进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申报工作,9月前,各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县,至少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有条件的地区至少申报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认定工作,逐步形成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构成的“点线面”联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深入推进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保护性工程的实施,使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沈阳市为全省唯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连市、抚顺市、辽阳市、朝阳市、兴城市、北镇市及桓仁满族自治县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辽阳市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现有海城市牛庄镇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4个,沈阳市沈北新区石佛寺街道石佛寺村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并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7个。同时,全省现有历史文化街区12个,大连市东关街、太阳沟正在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通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全省共发现历史建筑潜在对象304处。截至目前,以市级为单位公布了六批198处(392栋)历史建筑。

  据悉,2013年,我省全面开展了备选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普查工作,逐步摸清了全省历史文化遗存数量。同时,省住建厅还大力推进优秀近现代建筑和重点保护建筑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公布认定了262处保护性建筑。在此基础上,我省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全省现已公布12条历史文化街区、198处历史建筑。

  目前,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都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颁布了系列政策制度。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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