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空间管理 控制畜禽污染

01.04.2016  09:31
      我国畜禽养殖业近年来迅猛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体的重要污染源。由于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空间引导和规划,部分地区养殖总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致使环境污染严重。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鉴于此,要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尽快加强空间管控,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梳理各地的工作经验,笔者建议,通过堵排口、给出口、控牲口、上户口、看人口的“五口”管理,能够实施有效的空间约束,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减缓其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一是堵排口。要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禁限养区的全面划定,在《条例》的要求下,依据各地自身生态环境特点和城乡规划,结合畜禽环境承载力分析,科学划定规模化养殖场禁限养区。在此基础上,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或责令搬迁,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排口一律堵上,实现禁养目标。在限养区内不再批准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同时积极引导限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展生态化治理改造,推进种养结合,尽可能封堵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向地表水环境的排口。

二是给出口。各地的经验表明,如果只有堵没有疏,运动式的整治行动风头过后还会出现反弹,新的养殖场又会卷土重来。因此,各地在工作中还要积极为养殖户寻找出路。浙江省衢江区在畜禽污染整治推进中,一方面,对禁养区关停、搬迁实行限期奖补制度,对限期内拆除的养殖场根据拆除建筑面积和养殖量给予适当补助;另一方面,对部分禁养区养殖户实施移栏上山的搬迁治理,迁移到环境容量较大的适养区。同时,衢江区农业局专设转型办,因势利导,引导养殖户转型发展。鼓励禁养区、养殖密集区养猪户转产转业,发展特色果业等高效生态种养业,或免费提供创业就业培训,支持退养农村劳动力实现再就业,从事二三产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控牲口。除了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外,各地区还应依据各地自身生态环境特点和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特征,结合畜禽环境承载力分析,科学确定区域、流域养殖规模,从养殖总量上加强污染的空间治理,以保障区域、流域环境功能不退化。目前,相当部分地区在环境承载力分析中仅完成到县区整体养殖规模的计算。但是,由于县域内不同区域、不同流域的环境敏感性差异,导致实际管理中,整体尚余环境容量,但部分敏感区域和流域养殖规模已经超出其环境承载力,出现流域性污染。因此,应结合各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小流域整治规划,做好分区,尤其是对区内水环境较为敏感小流域的畜禽养殖总量管理,提升养殖总量管理的精确性。

四是上户口。加强畜禽养殖的空间信息管理,对区域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包括一些次规模化的养殖场实施全覆盖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空间精准监管。例如,江苏省海安县针对此县畜禽养殖户较多的特点,专门建成畜禽粪便污染控制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县7000户养殖户设立户口,开展县域畜禽养殖污染的信息化监管。该县在区镇及每村设立一名信息员,全县220名信息员每月就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及次规模化的养殖场养殖量、粪便产生量、去向进行统计和网上报送。同时,全县每个畜禽粪便收运组织也设立一名信息员,每月就粪便收运量、去向进行统计和网上报送,实现县、镇、村三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时监管。

五是看人口。以人为本是当前环境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推进畜禽污染的空间治理还要落实到切实保护周边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这就要求在规模化养殖场项目环境管理中,要根据相关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在环评及验收中实施严格管理,特别重视对居民集中居住区、文教区等人口密集区的空间保护。同时,积极鼓励居民参与到畜禽污染的防治工作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依法加强监管,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