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21.11.2014  16:03


(2005年1月30日辽工发[2005]13号)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群众工作,根据《工会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是加强党的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于扎实推进企业的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对于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工作机制的特殊性,工会组织在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时往往具有特殊的优势。因此,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和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责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从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规律出发,按照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工会组织覆盖面宽的优势发挥好。要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传递党的声音,使他们能够经常受到党的教育;要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发明创造、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的整体素质,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处理好企业与职工等各方面的关系,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协助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做好在工会会员、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壮大党员队伍和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