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切实加强动物检疫证明管理工作

23.03.2016  14:58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规范检疫合格证明的使用,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确保依法检疫、依规出证,做好沈阳市动物检疫工作。

一、划清管理责任,逐层分工管理。动物检疫证明管理责任逐层分工,票证管理员负责本级所有动物检疫证明的管理,官方兽医做好本人的动物检疫证明申领和存根回收保存,各检疫出证点统一保存过期和回收的检疫证明,保证管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切实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和使用,防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流入非法渠道。

二、规范检疫行为,严把出证程序。严格规范动物检疫行为,要求各级官方兽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出证,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严把检疫出证程序。 

三、妥善保存动物检疫证明存根,强化痕迹化管理。要求各级官方兽医将动物检疫过程的相关材料与动物检疫证明存根合并保存,建立以动物检疫证明存根为主的追溯化基础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