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近日,鞍山市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并下发了《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驻鞍中省直企事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要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整治。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时间步骤和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局,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