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就化妆品生产许可二证合一召开新闻通气会

18.04.2016  11:18

2016年4月15日下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新闻通气会。本次新闻通气会由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张明主持,会上分别通报了化妆品生产许可二证合一相关情况。本次活动邀请了新华社辽宁分社、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东北新闻网、沈阳日报、沈阳网、沈阳晚报、华商晨报、时代都市报等12家新闻单位参加。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监管,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规定,“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即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来需要申办的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成只需申办一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新证)。”两证合一”之后,监管部门将对化妆品企业施行监管新思路,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制度,为化妆品行业的GMP之路打好基础。

化妆品生产许可实行“两证合一”,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统一合并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与此同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4年变为现在的5年,节省了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申办成本,方便办事人,提高行政效能,和旧的许可相比具有如下优势:

一、采用了更为明确的发证标准。五章内容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105条《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被认为是“两证合一”工作进入实际执行阶段最为关键的两个文件。《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五章针对新证下发给出了8条规定,每一条都是GMP监管思路的基础性要求。在此基础上形成的105条《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则给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列出了生产许可可操作的依据。

二、具有更为明晰的安全监管职责。为实现对化妆品生产的最严格监管,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姓名,把许可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既压实监管责任,又明晰权利义务,使许可、服务、监管、执法全方位透明化。

三、具有更为信息化的许可功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面信息包括了经营者基本信息、发证机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等信息。此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二维扫描码,二维码具有防伪功能和查询化妆品生产者基本信息的功能。

四、作为化妆品企业,之前所办理的各类许可证,不仅要跑多个部门,且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办下来,不但程序复杂,有一些材料还得重复提供。虽然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但这是很耗费精力的一件事。如今实施“两证合一”后,对企业来说肯定是利好的。这种做法必然为企业日常经营节省精力,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