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让医改成果公平惠及城乡居民

10.04.2015  12:30
          2014年以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化医保、医药、医疗改革,努力让医改成果公平惠及城乡居民,取得明显成效。

抓医保体系建设,让病有所医有了制度保障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4337万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年人均400元,其中政府补助320元,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已提高到年人均400元,全年预计筹资总额将达到78.9亿元。全省参合农民达到1973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新农合报销封顶线最低达到8万元,最高达到12万元以上。为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等6个委(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下一步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统筹层次、做好大病保险工作、规范转诊制度等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重点调整、完善了我省新农合在新农合统筹层次、报销补偿、重大疾病保障、规范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大病保险水平、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政策。

大病保险工作进展顺利,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别于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和平稳运行,为全国10个全面推开的省份之一。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具有无需个人缴费、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采取市级统筹、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等特点,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市为单位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实现市级统筹,各市保费从15元到22元不等,人均达到18.3元,参保人数达到1973万人,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覆盖。截至2014年11月30日,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共补偿4.09万人次,支出基金2.65亿元。同时,通过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保险部门合署办公、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机构联网,进一步简化了报销手续和审批流程,实现了新农合与大病保险“一站式”同步及时结算,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好评。此外,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工作会议,  总结和推广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筹资缴费、医疗补偿、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做法与经验。鞍山市建立了新农合、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相结合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启动为城乡居民办实惠项目,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和终末期肾病患者血液透析等三种疾病免费治疗。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

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和控制指标,积极推行按均次定额、按病种、按床日付费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过度医疗行为。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异地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加强基本医保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体现政策叠加效应。

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打造群众信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80%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实现省平台统一采购,累计采购金额达26亿元,节约药品支出8亿元,减轻患者药费负担3.9亿元。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核定编制3.4万名,实现人员竞聘上岗,绩效工资较改革前平均提高40%以上。各级财政均按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以奖代补和专项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机构的正常运转,初步建立起发挥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万余人;连续多年免费为农村基层培养了万余名本、专科学历毕业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步行15分钟的社区卫生服务圈”初步建立。76%以上的基层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抓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行业监管,激发新常态发展活力

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6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了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审批权限下发到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等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破除以药补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截至目前,共有23个县的3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综合改革。

强化规划引领与行业监管。组织制定《2015--2020年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连续两年组织实施三甲医院运行与管理排行,并向社会公布。出台《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行业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解决大型公立医院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控大医院发展规模。省级医院床位只减不增。

探索推进医联体模式。近年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在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紧密型医联体模式,把它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和有效载体,加强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大型公立医院的管理、技术、人才优势,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的提升,探索出一条医院集团化发展的改革路径。目前,省级层面先后组建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两个医院集团,成员已达17家,实现了完全兼并、托管、医疗合作、资源合作等多种运行模式,集团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管理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实行医疗网络一体化管理。

抓医防结合和预防为主,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向均等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糖尿病、高血压管理率达到80%以上,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项目每年惠及百万人群,贫困人群免费白内障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卫生监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得到加强。

着力构建医防结合的疾病综合防治工作体系。成立了辽宁省慢病防治中心,改变慢病防治工作长期处于“防、治”分离的状态。试点开展“早放早治”项目,为抚顺65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在辽阳实施高血压早期干预项目,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医院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优势,在二级医院设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加强人员配备,明确工作任务,坚持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白皮书制度。重新梳理、论证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相关指标,确定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和发病率及期危险因素、传染病发病率、精神心理疾病患病率、儿童青少年健康状况、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等内容共211个指标,定期统计分析,横向进行地区比较,并形成年度《卫生计生与人口健康状况报告》向社会发布。

抓信息惠民,让群众看病更便捷,服务与管理更有效

大力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和应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医改,探索出具有辽宁特色的政府推动、社会联动、群众互动的居民健康卡发放和应用模式。先后与中国银行等9家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初步实现全省所有三甲医院自助发卡和就诊“一卡通”,共计发卡200余万张。新型健康卡集医疗就诊卡、新农合卡、干诊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体检卡等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以及健康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它的普及和应用对方便群众就医和有效控制新农合资金风险等方面显现出优势。

办好“12320”卫生计生热线和《卫生计生手机报》。将原卫生和计生热线统一整合为“12320”卫生计生热线,2013初至今,共办理群众诉求20205件,36%的矛盾被化解,接话满意率为99%,成为反映民情、民意的"连心线",服务百姓的“便民线”,群众监督政府工作的“监督线”。此外,12320卫生计生热线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公众及时、高效、真诚互动,不断增强12320卫生热线的社会影响力。“12320”微博荣获央视网“最受欢迎十大政务微博”。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凭借12320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惠民务实的服务功能和网络影响力,荣获2014年度“辽宁省互联网创新突破奖”。已为6万名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干部开通《卫生计生手机报》,发刊300余期,解决了基层干部信息不畅通问题,荣获得“2014年中国最具品牌价值(卫生计生行业)新媒体”大奖。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强化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了卫生信息标准体系,规划建设了三大数据库,开发了妇幼机构等10余个应用系统。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基本药物、综合管理、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应用软件,已投入使用,促进了健康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了全省统一网上预约挂号系统建设。各市和90%以上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通过配备手持式执法终端开展监督工作。对各市及直属单位实施网上量化目标绩效考核,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定期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