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超额完成“十二五” 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2.04.2016  09:59

    近日,经辽宁省环保厅减排核定,丹东市2015年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4162吨,比2010年下降17.65%,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91.85%;全年氨氮排放量6040吨,比2010年下降12.38%,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12.55%;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31211吨(不含华能、金山热电),比2010年下降12.98%,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99.69%;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19501(不含华能、金山热电),比2010年下降13.07%,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