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仿真枪90后小伙获刑

08.12.2015  11:09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汤洋)在朋友圈里发图卖东西,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然而,90后小伙张某却因为在朋友圈里卖仿真枪,被认定非法买卖枪支,获刑三年五个月。

  90后小伙朋友圈卖仿真枪

  2015年4月至5月期间,90后小伙张某在沈阳市皇姑区,先后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上传图片出售仿真枪。

  之后,他以1300元到28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的下家冯某贩卖M1911仿真枪一把、沙漠之鹰仿真枪一把、M9仿真枪一把。

  6月,张某再次通过微信平台,向下家冯某贩卖一把仿真枪,但收到货款后,一直没能发货。

  张某被抓获后,上述枪支被扣押。经鉴定,这些仿真枪支全部被认定为枪支。

  张某称,他不是仿真枪的制造者,只是对个缝从中赚点差价。他将每把枪加价100~200元,卖给下家冯某,冯某再加价卖给别人,最多能加到4000元。

  被认定枪支

  小伙获刑三年五个月

  据张某交代,卖仿真枪的买卖已经形成了产业链,他只是将从上家买来的仿真枪加价卖给下家,至于仿真枪的源头,他并不知情。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张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冯某被另案处理。

  仿真枪达到一定参数即属枪支

  法官提醒,张某贩卖的三支仿真枪,虽然与真枪存在区别,但经鉴定,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均大于公安部规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因此认定为枪支。

  仿真枪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仿真枪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抢劫、诈骗的工具,对受害人和的公安民警,无论从心理还是从身体上,都将造成严重的损伤。

  当前,有许多枪支爱好者,不懂相关法律规定,基于对枪支的热爱,选择购买收藏仿真枪,自以为合法合理,殊不知仿真枪的销售、持有,在我国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当仿真枪的功能达到一定参数,即属枪支范畴,任何销售、购买、持有的行为,均触犯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说法

  压缩气体为动力

  也可认定是枪

  法官表示,枪支是指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非法买卖军用枪支1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非法买卖军用枪支5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10支以上,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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