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养母和生母是表姐妹

07.04.2015  12:46


  近日,一组虐童照片被网友大量转发,讲述南京有一养父母虐待才上小学男童。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男童的养母李某某(女,50岁)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经过警方协调,男童施小宝已被其亲生父母暂带回安徽老家抚养,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据了解,李某某与施小宝的亲生母亲系表姐妹关系。由于施小宝的亲生父母家境贫寒,负担不起,而其养母膝下无子,在农村这样的过继现象很常见。

  6日下午,记者从施小宝的老家安徽来安有关部门了解到,施小宝的亲生父母全是务农,做一些苗圃生意,施小宝还有哥哥和姐姐,家境确实贫寒,要供他上学负担不起。

  施小宝生母与养母因是表姐妹关系,两人关系很好,几乎每年春节都在一起过年,加上养母膝下无子,夫妇两个经济条件好,在2013年5月时便着手将施小宝过继给养母李某某收养。当年6月份,李某某为施小宝在南京桥北某小学开始办理入学手续,但因当时的户口、房产证等资料信息不一致,学校考虑到施小宝收养的特殊性,答应李某某只要在9月份开学前办理好收养关系,施小宝就可以入学。

  采访中,施小宝的生父母一再表示,对李某某教育孩子的过激行为表示理解,认为对孩子的教育必须要求严格,不会对李某某有什么想法。而对于施小宝来说,养母平时对他还是关心、关爱的,但每次一遇到他对学习不认真或不听话时,养母就会着急,他还是喜欢养母的。

  4月4日在派出所中,警官要求小宝亲生父母把他带回安徽老家。当时小宝还不肯走,嚷着“我要见妈妈”。在许多人的劝说下,小宝亲生父母和小宝先到附近一处旅馆安顿了下来。第二天一早,小宝又吵着要带他去派出所看妈妈。

  出了这样的事情,家人是否继续愿意把小宝放在其养父母家中?小宝父亲6日表示,在南京有利于孩子成长,有利于孩子开拓眼界,他们愿意相信李某某是爱小宝,并真心对小宝好的。小宝告诉记者,走的时候,学校老师告诉他,学校放了一周的假。他表示,等假期一过就要上学,还要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据《法制晚报

  在安徽老家,生父和小姐姐正陪着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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