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发布香港机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14.08.2019  09:00

8月13日,记者从南航北方分公司获悉,为方便旅客出行,南航已发布香港机票相关退票、变更规定:

一、适用客票为南航784票证,出票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含)前,旅行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含)至2019年8月18日(含),客票航程中包含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南航航段(包括南航实际承运航段及代码共享航段)。

二、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客票,允许对客票未使用部分,在客票有效期内免除退票费进行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或者免费变更一次至8月25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的香港、广州、深圳、珠海进出港航班,允许变更航程,不收取票价和税费差额。变更至8月26日(含)后的航班,按照自愿变更处理。

凡通过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热线购买的国际及中国港澳台机票,改期可致电95539热线办理,退票可通过南航微信公众号、南航e行小程序、南航APP三种渠道在线自助办理。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