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治理“黑卡”:手机卡没实名登记不能补卡

10.03.2015  10:29

  手机卡没实名登记 丢了不能补卡

  登记条件:身份证、密码及1至3个月缴费发票 全省重点清理“一证办5卡”

  “我可以为您做一张和他人一样的手机卡,您可以听到他人通话,收到他人的短信……”、“恭喜您,您的手机被XX节目抽取为幸运观众……”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类似诈骗短信,而这些信息的源头,绝大部分来自非实名的手机“黑卡”。尽管电话实名制已在辽宁实施一年多之久,但仍有不少手机用户处于“黑户”状态。3月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省通信管理局独家了解到,为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没身份证识读器难卖手机卡

  所谓“黑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非实名,二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全省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辽宁省将强化电话“黑卡”源头防范,并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建立违法渠道黑名单制度,对被纳入黑名单的违法社会营销渠道不得委托其办理电话入网手续,并移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进行公示。自2月1日起,全省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各类营销渠道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必须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实现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停止人工录入方式。同时,自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要求各类实体营销渠道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读器,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身份信息;不得委托未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的社会营销渠道办理电话用户入网手续。

  当天,沈阳联通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与沈阳联通签约的代理商都已配备了二代身份证识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