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

28.04.2019  11:42

  临近“五一”小长假,春暖花开,阳光明媚,人们的饮食生活会更丰富多彩,外出旅游、亲友聚会等活动增多,聚餐活动也随之增多,如果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稍有不当,便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主要致病因素以致病微生物引起为主;导致中毒及死亡的食源性疾病主要致病因素以有毒植物及毒蘑菇中毒引起为主。

  节前,提醒大家注意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一是家庭应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食品原料,切勿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烹饪食品应当烧熟烧透,已烹制的食品应尽快食用,熟食应妥善保存,如进行冷藏处理,保存的熟食食用前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二是学校、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刀具、砧板等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海产品要与其他熟食品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注意洗手;厨房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消灭苍蝇、蟑螂等细菌的传播媒介;使用清洁卫生的水源。

  三是勿采勿食野生植物及蘑菇,谨防误采误食引起食物中毒,一旦发生中毒应立即就医,并保留好食物样本,以利于后期鉴别及有针对性的救治。

  四是购买食品时,要查看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索取和保留相关票据,以利于食物中毒原因追溯调查。

  五是避免暴饮暴食,以免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身体抵抗能力下降,增加患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