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网]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四项行动”助力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03.05.2016  12:1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驻委纪检组将2016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并启动“建议、签状、巡查、约谈”四项行动。即:驻委纪检组书面向委党组提出建议书、建议委党组层层开展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行动、对委直属单位进行巡查、开展“约谈”行动。

  建议:驻委纪检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向委党组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建议,并形成制度。这项活动已从2016年元旦开始启动,委主任、党组书记王大南同志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门研究了“驻委纪检组建议书1号”,并在随后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将此建议书下发给各地、各单位,并在大会上要求参照执行,做好贯彻落实。目前已向委党组提出书面建议3次。

  签状: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建议委党组今年继续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议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开展“大签状”活动。今年这次会议刚刚召开,在会议上委主任、党组书记王大南同志与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处长、委直属单位“一把手”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工作会议后与所在部门、单位再层层签定责任书,签到委机关与直属单位每一位同志。

  巡查:参照省委巡视组工作模式,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围绕“两个责任”意见和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强化政治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委直属单位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着重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政令畅通、重大人财物方面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等问题,突出巡查的实效性。巡查后向委党组反馈情况,迅速整改,确保不出现重大问题。

  约谈:廉政约谈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所有约谈均形成约谈记录并进行备案。

  这“四项”行动全部纳入到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中,要求全省卫生计生战线参照执行,这是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驻委纪检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推出的系列重要举措,以此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