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17.01.2018  13:32

      近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办法》从预算管理、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内部控制、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财务监督等10余个方面,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进行了划分,体现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办法》的出台,统一规范了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的财务行为,明确了新时代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开支范围,填补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础保障制度的空白,将解决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经费支出缺乏依据和范围过窄的问题,极大地推动经费争取和财务保障工作,为完善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打下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制度基础,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提供更有力地支持和保障。

      《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司法部将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将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法》印发后,司法部及时向各地下发通知,对各地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加强与当地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和解读,为《办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分级组织专题培训班,各地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层层培训,层层传达,使财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办法》的各项政策和实质内涵。三是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地要在《办法》现行政策框架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协调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与现行财政政策和预决算制度等的衔接。尤其是要结合中心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调研督查。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督查力度,全面掌握《办法》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将《办法》执行情况向司法部、财政部报告。司法部将联合财政部适时对《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各级司法行

港口生产忙
  近日,大连湾辽渔深水码头生产作业现场一派繁忙景象。港区码头工人奋战在生产一线,迎来进出口装卸高峰。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海港口岸对俄贸易量大幅增长,据最新统计,中俄出入境贸易船舶共41艘次,较往年同期增长455%,进口货物12.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