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安全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25.02.2015  23:33

   2月25日下午,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安全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焕鑫在会上讲话。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沈阳路政局、高速公路沈阳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伟主持。刘焕鑫厅长在讲话中回顾了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安全这个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了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主要表现为:抓管理促创新,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抓关键重实效,建设成本有效降低;抓常态强机制,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抓节能促减排,低碳建设得到加强;抓责任查隐患,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抓服务惠民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抓制度强规范,行业建设提质增效。

   刘焕鑫厅长指出,目前,全省交通运输质量和安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把质量和安全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的全过程,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解决质量和安全问题,以过硬的质量为交通运输发展“强筋壮骨”,以可靠的安全为交通运输发展“保驾护航”。

   刘焕鑫厅长强调,2015年,全系统要集中开展好“质量安全年”活动,具体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落实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首查负责制,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严格落实约谈警示、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规范的质量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第三,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在工程质量方面,坚持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安全生产方面,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来抓,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治理。 建立原材料供应商信息档案,杜绝假冒伪劣材料进场。开展隧道质量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客运站源头监管,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危化品运输以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五,强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建立重大涉路工程安全评价制度,确保公路通行安全。加大重点货物运输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力度,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监管,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4小时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运或接驳运输制度,深入开展港口危险品灌区和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安全。

   第六,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应用交通信息和管理系统,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采用先进检测手段,精确评价工程质量。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开发应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提高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上线和入网,促进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第七,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提高建设市场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全面推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建立监理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试验检测行业诚实可信、依法从业管理,规范施工单位投标行为,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严格惩戒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第八,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以《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为契机,着力抓好基层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设计人员的质量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操作、管理和监督水平。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培训,从源头上控制质量安全风险。

   各市交通局、港口与口岸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绥中、昌图县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路政局、高速公路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刘焕鑫厅长在会上讲话

 

李伟副厅长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