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原辅材料 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2.08.2016  20:37
    为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原辅料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工业企业原辅材料堆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检查、指导、调度及督促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环境监管原则,对辖区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料场、露天仓库等场所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相关影像资料建立台账,确定专人负责督导。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对在排查过程当中发现发现的问题,由辖区环境监察部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搞好“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落到实处。对工业企业以外的料场、堆场、砂石料场、废品收购点等整治工作,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第57号令《阜新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执行。四是严格依法查处。要求县区环保监察部门及时抓好跟踪管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

  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环保法》要求,按上限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