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需在供求两方面找答案

20.01.2016  13:44

  李旭章在 《学习时报》撰文认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相互联系,构成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一套“组合拳”,其中,库存过大是产能过剩的表现和结果,去库存与去产能一样重要,在一些领域还表现得更为复杂,要“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

  去库存,可以通过减少供给,也可以增加需求,或者两者兼用来实现。在我国当前供不应求总体上已经被供求平衡甚至供大于求所替代的背景下,继续通过政策性刺激增加需求的空间越来越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般意义上的供给无法满足多样化的需求而成为无效供给,形成过剩产能和过大库存。所以,解决我国企业结构性、阶段性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大的问题,要更多地在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上下功夫,打通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通道,减少或至少不增加新的库存。

  化解房地产库存是去库存的重中之重,成为“国家任务”。截至2015年11月末,我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9637万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1004万平方米,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1亿多平方米;即便库存仍在增加,前 11个月,还新开工房屋140569万平方米。房地产是前后关联性巨大的产业,库存长期高企,不仅会伤及房地产市场本身,还会直接影响钢铁、水泥等众多相关行业的发展。库存过大、持续时间过长还会让潜在的金融风险显现出来。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中50%来自银行贷款,订金和预收款中来自银行贷款的比例占15%。整个银行体系的不良率接近2%,个别银行高达3%,面临较大金融风险。房地产行业牵一发而动全身,库存在很大程度上对应着贷款,只有去库存才能解决贷款质量问题,逐步消除潜在的金融风险。

  如果说房地产是一个特殊重要的行业,住房则是一种特殊重要的商品。考虑到我国13亿多人口的现状,很难说现有住房超过了住房需求,而商品房市场上结构性过剩、阶段性供过于求却是实实在在的问题。解决房地产去库存问题,必须创造性地从房地产供给和市场需求两方面找答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重要思路是,通过城镇化、市民化提高住房需求。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其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尽管房地产库存整体量比较大,但相比而言,二、三线城市的去库存任务要更大一些。从政策上引导农民工在这些城市有稳定的就业机会,并落户成为市民,既是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最好归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消化当前房地产库存的有效方法。

  我们既要去库存,又要保持市场大体稳定。解决房地产市场库存问题,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购买权限延伸到非户籍人员。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去库存,还包括其他行业,同样需要从供求两方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