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9个县市农村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31.05.2018  09:41

  2018年,辽宁省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辽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考生报考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具备条件略有不同,除了都需要符合辽宁省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须具有上述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外,报考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还需要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均须在上述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

  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单独设置录取批次,院校志愿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丁宁

辽宁6月24日前发布高考成绩 报志愿时限比往年延长两天
  辽宁省于昨天开通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新浪辽宁
东北大学公布今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
东北大学公布今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 将在辽宁录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