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18.05.2017  03:51

  5月13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82家企业(单位),发现27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2%。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95个,超标排放的两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35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7个,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26个,存在其他问题的72个。

  ■新发现“散乱污”企业立即责令停产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持续对“散乱污”企业群、高架源达标排放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对停产后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关闭,对“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地方依法严厉查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求驻北京市、廊坊市、保定市督查组重点对VOCs排放企业开展集中检查。

  ■第三轮次各组全部到位

  据环境保护部5月13日通报称,5月12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78家企业(单位),发现28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5.7%。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7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4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0个,涉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的1个。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的统一安排,5月12日,第三轮次的每组8名督查人员已全部到位。从第三轮次第一天督查情况看,23个督查组保持了强劲的工作势头,检查和发现问题企业数量为近期最高。环境保护部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督查工作热情不减、力度不降、干劲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