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施行 经常性谩骂恐吓被纳入家暴

01.03.2016  16:43

  作为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日起施行,为一些家暴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除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侵害行为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也被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此外,《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紧急庇护制度”“公安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三重机制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还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

  为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省妇联先后与省公、检、法、司、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反家庭暴力法规政策,全省建设了家暴投诉(报警)站、妇女儿童专案组或女检察官公诉组、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网络,各地还通过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建立社区(村)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让家暴受害人随时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原标题:《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施行 经常性谩骂恐吓被纳入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