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取消调整411项行政职权

29.07.2015  12:10

   辽宁取消调整411项行政职权

   取消住建等方面资质资格认证 取消省物价局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定价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11项。

  其中:取消192项,下放61项,调整管理方式149项(改为后置审批74项、明确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15项、调整为内部审批43项、转移至社会组织16项、暂停审批1项),取消调整涉密事项9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同时,承接国务院下放事项15项。

  此次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具有较高的“含金量”,涉及住建方面的资质资格认证、财政专项基金分配,以及一些卫生部门的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等。

  此次取消调整行政职权贯彻了以取消为主的原则,取消事项占调整总数的76%。

   省政府取消的部分行政职权事项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注册企业培训师资格认证 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省发展改革委

  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公务员年度考核 省司法厅

  职工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确认核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省交通厅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省交通厅

  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省服务业委

  特许经营管理师资格认定 省服务业委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认定 省审计厅

  一级裁判员审批 省体育局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认定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省管药品定价 省物价局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定价 省物价局

  毕业生代理服务费定价 省物价局

  考生查分及办理成绩证明费定价 省物价局

  资产评估服务费定价 省物价局

  婚姻服务收费定价 省物价局

  垃圾托运费定价 省物价局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定价 省物价局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定价 省物价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代办服务费定价 省物价局

  护照签证服务费定价 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