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26.12.2014  20:27

   12月25日下午,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李伟、朱红、贾福元,副巡视员郭向前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直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规划工作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市交通局,绥中、昌图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大连、盘锦、锦州、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主要领导、负责规划工作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沿海港口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李伟副厅长主持。会上,李伟副厅长传达了杨传堂部长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沈阳市、大连市、辽阳市交通局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厅规划处负责同志介绍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刘焕鑫厅长在会上作了讲话。

   刘焕鑫厅长在讲话中就全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和把握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的阶段性特征。一是 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条件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交通运输将由高速发展向中高速发展转变,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发展转变。 二是 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全面深化改革条件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既要把改革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又要把改革作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三是 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条件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要坚持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编制规划;要坚持规范从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深入研究和思考“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 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必须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从全省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和思考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建设和发展、交通运输助推新型城镇化、交通运输促进物流业发展、智慧交通建设等10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为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精心组织和编制好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一要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规划编制有力有序推进。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各处室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的落实,为总体规划提供支撑。 三要 把握节点,完成任务。各编制单位要根据规划编制进度,把握好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编制质量,确保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四要 广泛参与,集思广益。要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论证、咨询、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注重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使规划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更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五要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计划安排和资金规模测算,合理确定规划各项指标,既要适度超前,又要能够完成,准确反映行业发展实绩。尤其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确保项目落地。

 

会议现场

 

刘焕鑫厅长在会上讲话

 

李伟副厅长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