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会科学院召开意识形态暨阵地管理工作会议

10.09.2018  15:21

辽宁社会科学院召开意识形态暨阵地管理工作会议

 

9月6日,我院在六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意识形态暨阵地管理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副院长刘兴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要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自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建设和党的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工作。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院长姜晓秋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坤、梁启东、牟岱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全先列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和全院156名职工参加会议。

刘兴伟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院党组在省委的领导下,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和党的意识形态重镇建设。院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把握在手里,确保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拉,确保正确的科研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二是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坚持发挥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工作合力。三是定期开展研判,针对院内外思想理论、社会舆情、网上舆情等方面发生的即时动态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时间节点需注意的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重点人员的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具体分析报告向省委及有关部门汇报。四是制度建设先行,形成严格的把关体制和长效机制,研究出台6项涉及科研、信息上报、外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全院贯彻执行。五是注重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年召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院属《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文化学刊》编辑部、《人力资源》杂志社、《中年读者》编辑部、院网络信息办公室和各研究所完善内部管理,坚决守好阵地。

刘兴伟强调,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绷紧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一是所有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都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引领指导,把“九个坚持”作为根本遵循;二是加强科研和新型智库建设,体现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对我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加强研究,推出一批成果; 是修改完善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突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实现意识形态责任制全覆盖、无死角;四是严明纪律,加强管理、严格把关,严格管控,进一步教育全院人员在从事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学术交流、理论宣讲、接受采访等工作,特别是参加涉外活动和从事网络活动时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五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认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向省委及有关部门报告。六是强化中央、省委巡视成果的运用,对中央巡视组对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省委巡视组巡视我院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刘兴伟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靠前指挥,做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也要进行责任倒查,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推动我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加快推进我院科研和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会议议程,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坤传达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全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启东同志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牟岱同志宣读了《中共辽宁社会科学院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科研处、社会学研究所、党史研究所负责同志代表全院各部门作表态发言。

 

                      (宣传处供稿)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副院长刘兴伟发表讲话

 

          党组副书记、院长姜晓秋主持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坤传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全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启东同志通报2018年上半年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党组成员、副院长牟岱同志宣读《中共辽宁社会科学院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