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29.11.2018  10:23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在沈阳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表决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8.表决关于设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9.表决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