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134台隐患住宅电梯年底前改造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沈阳出台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方案。2000年以前的无维修资金隐患电梯,两年内分批次更新、改造;2000年以后的电梯今起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目前已有134台电梯评估存在安全风险。
快来看看这些改造计划有您家没?
咋改造
2000年以前的电梯
改造电梯:2000年以前交付使用的,无维修资金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
改造时间:从今年起用2年时间,分批次进行更新、改造。
截至今年3月末,沈阳市在用电梯达5.8万余台,占全省电梯保有量的41%。其中2000年以前安装使用的住宅电梯1272台。
2000年以后的电梯
改造电梯:沈阳市政府昨日发布《沈阳市住宅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行动计划》,对于2000年6月29日后安装使用、已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进行安全评估。目前有134台电梯已评估存在安全风险。
改造时间:从现在起,各区组织对本地区2000年以后安装使用的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形成住宅电梯维修、更新、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今年底前,各区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已进行风险评估且存安全风险的电梯维修、更新、改造。
谁出钱
市政府奖励30%~50%其余由区、县政府和电梯产权人承担
住宅电梯改造经费构成按照“属地负责、政府鼓励、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市电梯安全行动计划奖励资金,以奖代补。
除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以外的各地区,每更新、改造1台电梯,市政府奖励更新、改造资金总额的30%;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每更新、改造1台电梯,市政府奖励更新、改造资金总额的50%。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并履行政府审批手续后,市财政进行资金拨付。
除市政府奖励资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区、县(市)政府、电梯产权人共同承担。
其中,由电梯产权人更新电梯的,业主(没有地下车库的1楼住户除外)每户承担1000元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改造电梯的,业主(没有地下车库的1楼住户除外)每户承担200元费用,其余资金由区、县(市)政府承担。
在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已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工程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存或专项资金余额不足的,由区、县(市)政府组织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县(市)政府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电梯产权人补缴维修资金,保证电梯的日常使用、维护等支出。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全部由各区、县(市)政府财政负担,低保边缘对象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由各区、县(市)政府财政负担60%。
更新改造后的住宅电梯实施责任险
对于更新、改造后的住宅电梯,要由区、县(市)政府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房产、质监部门指导和监督电梯使用者做好住宅小区电梯日常维修,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经更新、改造的电梯全部实行电梯责任保险。积极协调保险企业,在提高电梯责任保险覆盖范围的同时,研究论证设立电梯安全保险等新险种。
更新、改造的电梯免费质保期为5年。
啥流程?
2000年以前的老旧住宅电梯,看这里
【申请】由电梯产权人或受其委托的电梯管理单位召开业主大会,对所使用电梯是否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后的管理单位、管理形式,以及建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申请,并填写《沈阳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表》。
【受理和确认】经当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区、县(市)房产局,对其是否建立物业转向维修基金进行确认。再将经确认后的《沈阳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表》报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安全评估】由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对受理申请和确认后的需要更新改造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汇总,形成年度区、县(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行动计划,统一联系评估机构组织安全评估。
【制定方案】经安全评估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老旧住宅电梯,由电梯产权人商请有资质的沈阳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制定《区、县(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方案》。
【方案评审】由当地区、县(市)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电梯产权人和所在区县建委、财政、房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区、县(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后的最终方案应在所涉小区的明显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招投标】由当地区县政府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更新改造施工单位,由电梯产权人与确定的施工单位签订更新改造合同。
【组织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手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更新改造工程。
【监督检验】由电梯产权人或其委托的更新改造施工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综合验收】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电梯产权人和当地房产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综合验收。
【使用登记】电梯产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负责建立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档案和台帐,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备案。
【资金支付】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向所在区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主管部门申请更新改造资金,并将更新改造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明显位置予以公示。所在区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主管部门向市质监局申报改造情况并申请奖励资金,市质监局审核后,会同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后拨付奖励资金。
【长效机制】当地区、县(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条件的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不具备条件的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
2000年以后安装的住宅电梯,看这里
【评估单位受理】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
委会或者其委托的电
梯管理单位向评估机
构(辽宁省安科院、沈
阳特检院、沈阳电梯
安装维保技术协会)
对电梯施工方案及预
算进行审核评估。
【组织安全评估】
评估机构按照规
范开展安全评
估,出具评估报
告及施工预算
(合理价格)。
属于应急维修的【组织施工】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将评估结
果报当地房产局审批后选聘既有相
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抢修。
属于正常维修的【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召开业主大
会,对所使用电梯是否维修、更新或改
造,是否使用维修资金等事项及表决。
【资金支付】
上述手续完成后,业主
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
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向区、县(市)
房产局申请划转维修资
金,并将更新改造情况
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
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使用登记】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
委会或其委托的管理
单位委托施工单位,
按照国家要求办理使
用登记,建立电梯更
新改造档案和台帐,
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督
管理局备案。
【施工检验】
施工单位负责依
法办理施工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安全技
术规范组织实施
更新改造工程,并
向检验检测机构
申请监督检验。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
者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维修
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向区、
县(市)房产局提出维修资
金使用申请,区、县(市)房
产局按有关规定审核合格后,即可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