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等六部门推出落实国发〔2014〕28号文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举措
30.01.2015 14:45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该《意见》对科技成果产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管理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明确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拥有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可以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处置,处置收益归其所有等。并提出了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以针对科技人员、专利发明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成果转化人员实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等激励性措施。
通过该《意见》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有利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利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良好局面,将对全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30.01.2015 14:45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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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