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涉嫌酒驾 俩同伴脚踹交警

28.08.2017  10:21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报道 警方在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车涉嫌酒驾,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可在警方正常执法过程中,驾驶员的两个同伴突然对民警进行谩骂、撕扯,还用脚踹民警,导致两位民警受伤。

  日前,这两名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的嫌疑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2016年9月17日22时30分许,沈阳市皇姑区交警大队民警刘某甲、辅警刘某乙、刘某丙、赵某某四人在淮河南街附近的马路上依法查处酒驾。

  在执法过程中,警方发现一辆白色车驾驶人辛某乙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辛某乙进行酒精测试。其间,车内乘客辛某甲、张某某突然下车妨害交警正常执法。

  辛某甲对民警进行谩骂,用手将民警刘某甲、刘某乙抓伤,并将刘某乙的警服抓坏,张某某则用脚踹民警刘某乙。二人造成民警刘某乙左颈胸部挫伤,造成民警刘某甲右胸部有擦伤,右手中指及小指有挫伤。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某甲、张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认定被告人辛某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辛某甲不服上诉。

  经查,现场多名证人证言结合现场执法录像,可证实事发时民警正在依法履行酒驾查处职务中,而辛某甲通过辱骂、撕扯等方式妨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面对上诉人阻碍职务履行的行为保持了相当克制。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