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合作区就业局召开公益性岗位开发座谈会

21.02.2015  11:23

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合作区就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就业政策,在2月初召开公益性岗位开发企业座谈会,召集合作区吸纳困难人员较多的企业共同商议合作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现象。做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真正把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政策落到实处。

整个会议气氛热烈,分别从岗位开发,面向社会招聘,供需双方双向选择,到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广泛探讨。参会企业人员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给予解答,一是新开发岗位必须面向社会发布,劳动者自愿申报,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二是新招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用人;三是薪资待遇不低于丹东市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四是严禁用人单位存在挂空岗、吃空饷现象,一旦发现、查实,将交相关纪律监察部门处理。(姜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