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供销系统3家合作社喜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27.01.2015  14:01
              据农业部等九家单位联合下发的通知,在近期公布的3759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辽宁省共有96家合作社入榜,铁岭市16家合作社位列其中,供销系统3家合作社榜上有名,喜获殊荣。               由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全国3759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54家用水组织被认定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国家示范社的评定是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经各级组织层层推荐筛选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后,由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最终认定的全国农民合作社中的“优秀社”,可优先享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示范带动全国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其评定每两年一次,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和淘汰机制。此次铁岭市供销系统获得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殊荣的是铁岭县马侍郎桥村众合榛子专业合作社、昌图小康黑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昌图县起源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铁岭市供销社认真制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着力加强了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通过广泛宣传、科学引导、示范带动、倾力扶持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截止目前,全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95个,其中供销社参股56个,入社55300户,带动农户68723户,帮助农民收入2.5亿元。全系统已有7家专业社获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32家专业合作社获得省级专业社示范社称号,拥有合作社注册商标27个,无公害认证30个,其中绿色认证11个,有机认证1个,省著名商标3个,在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构建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