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评定300名创新型企业家人才

03.05.2018  05:58

  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离不开一批高素质企业家人才队伍。根据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人才新政24条”,沈阳市要在未来五年中计划评定300名既掌握科学技术又熟悉市场规则,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人才。

  日前,首批申报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沈阳市经信委相关处室正对全市报名的企业家材料进行初审,下一步经过行业专家的评审之后,6月份将向全社会公布首批获评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的名单。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经信委的计划,今年评选出的首批创新型企业家,行业涉及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IC装备、生物制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主要为战略新兴产业,他们创办的企业将为沈阳经济发展增加“后劲儿”。

  创新型企业家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不断努力,研修和学习是快速提高企业家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之一。“人才新政24条”政策适时提出“对创新型企业家前往科技创业先进地区开展专题研修和技术成果、产业合作等对接活动的研修费用和交通费用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费用总额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这对提高沈阳市企业家整体素质、开阔企业家的眼界、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将起到促进作用,也必将对沈阳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的发展壮大产生深远影响。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人才新政24条”政策提出,对创新型企业家创办或领办的企业,按当年实际还贷额度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本期实际偿还本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择优给予最多3年贷款贴息,这给沈阳市众多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及科技型企业打入一针强心剂,鼓励企业家创办、领办新的高新技术型企业,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和创新创业精神,对沈阳市发展、培育更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起到积极作用。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