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处理666名破坏营商环境人员

14.06.2017  13:57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许嘉玥)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辽宁省共处理破坏营商环境人员666人,公开曝光了58人。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夏榕向记者介绍,今年,我省将以各地市场主体是否增加、民间投资是否增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是否提高、年初确定的经济目标是否如期实现为检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四个标准。上周,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借鉴江苏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已草拟形成了《辽宁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工作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下发实施。

  今年,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下发了《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政务环境、执法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等行为,以及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拓展投诉渠道,提高社会参与度,为企业和群众进行投诉举报、反映意见建议、反馈落实情况提供了便捷渠道。通过抽查、复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过程中的“不作为、不担当、不敢碰硬”的苗头性问题,“推诿扯皮、失信爽约、敷衍了事”的现象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第一时间问责,第一时间曝光。截至目前,辽宁省共处理破坏营商环境人员666人,公开曝光了58人。

  夏榕表示,通过前期在全省范围累计开展的112次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统一,愿望强烈,也初步形成了营商环境建设良好氛围,但是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雷声大雨点小”、“只见心动难见行动”,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等操作性不强,存在“落地难”的问题。目前正在督办的案例中,有部分案例由于时间长、情况复杂、牵扯部门多、办理难度大,个别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过于强调困难和历史原因,甚至有推诿现象,推进整改不力。此外,个别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意识尚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政府的大力整治,这几年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服务质量均有很大改善,但是也发现个别部门在制定规章、执行规定时“走上限”,在弹性限制内“就高不就低”,缺乏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没有真正站在企业和群众需求的角度落实政策。

  对此,辽宁省将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积极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社会氛围。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开展《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围绕政务审批效率低、政府招商不讲诚信、特定行业服务设定霸王条款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我省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同时,以“第三方评估”为标准,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排名。充分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复制先进地区经验同时,探索制度创新,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经过3至5年改革探索,让辽宁自贸区成为全省《条例》贯彻示范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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