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的通告 第5号

06.02.2020  23:0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输在途监管,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确保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实施及时有效追溯,现将在全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在地铁站、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和出租车张贴二维码,市民进站和乘车时,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可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驻站人员或司乘人员协助扫描登记或进行手工登记。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登记组织工作。地铁要做到“一站一码”,公交车、有轨电车和出租汽车要做到“一车一码”。要加强工作人员配备,有序组织乘车登记,避免造成进站和乘车拥堵。要加强信息管理,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应使用专用服务器予以保存,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坚决杜绝个人敏感信息外泄。

  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手段,遏制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扩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四、广大市民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有序排队进行扫码登记,风雨同舟、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