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两瓶“老雪”还开车交警一查他还是个“惯犯”

12.07.2015  12:46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杨兴)男子刚喝完两瓶“老雪”啤酒,就敢拉着4个人开车上路,可他刚走出没多远,就被大东交警查获了,没想到他还是个酒驾“惯犯”。

  打开车门,交警就闻到刺鼻酒味

  7月1日沈阳市开展了整治十类突出交通违法问题的“攻坚战役”,其中一项就包括查酒驾。

  7月9日20时30分许,在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北街西向东方向一座公铁桥下方,一辆轿车驶来,看到交警在查酒驾,这辆黑色轿车明显放慢速度,但他已经进入了交警部门提前设置的导流区域,再想回头为时已晚。

  看到车辆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打开车门的那一刻,一股刺鼻酒味迎面扑来。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郭某控制,并在现场对郭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现场吹出来的结果显示,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升以上,属于醉酒驾驶,随后郭某立即被交警部门带回大队进行抽血化验,经过抽血化验,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毫克左右,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郭某为福建莆田人,在沈阳做木材生意,被查处的那天晚上,郭某在附近的一家饭店吃的饭,还喝了两瓶“老雪花”,随后就开车上路,然后被查获。

  酒驾“惯犯”或被从重处理

  原本以为这仅是一起普通酒后驾驶,但在民警调取郭某的驾驶人信息时却意外发现,原来郭某还是一个酒驾“惯犯”,经查在2013年8月份,郭某就因为酒后驾车,被大东交警大队的民警查处过一次。

  对于这次酒驾,郭某直到2014年3月份才到大东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当时郭某因为饮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6个月,也就是说郭某的驾驶证刚刚领回还不到一年,这次就又因为醉驾被大东交警查获了。

  交警部门表示,郭某这次醉驾被查,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处罚,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此外,他还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鉴于郭某先后两次被查获,情节较恶劣,因此或许会被从重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一旦酒驾被查处,将严格依法从严处罚。

  三瓶啤酒就醉驾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血液中酒精浓度的不同来区分的。

  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有的人酒量很好,喝几杯感觉还是很清醒,但血液酒精浓度已经很高。一般而言,喝一小杯啤酒后,血液酒精浓度约0.14mg/ml。啤酒喝三瓶左右,或者红酒喝大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三两左右,血液酒精浓度就超0.8mg/ml了。

  据盘锦市公安局网站

  醉酒驾驶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驾驶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酒驾被罚后再次酒驾

  =10日拘留+2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