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通报9起“四风”腐败问题案件

31.08.2015  08:08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聚焦主责主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现将全市查处的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通报如下:

  1。沈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吴兴国公车私用、大操大办问题。

  2014年4月以来,吴兴国多次使用辽AV2146执法车辆拉送私人物品,看望亲属。2014年9月27日和10月17日,先后两次违反规定为其子操办婚宴和答谢宴共计32桌。吴兴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职务。

  2。市交警支队民警魏龙滨、王晓飞违规执法、私收“好处费”问题。

  2014年10月以来,魏龙滨、王晓飞利用带领辅警执行区域内巡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疏导工作之机,多次违规私自放行超载货车收取“好处费”。魏龙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王晓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取的“好处费”被收缴。

  3。和平区长白地区人防指挥所主任科员刘少先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2014年8月31日,刘少先违规为其儿子超标准操办婚宴共计51桌。刘少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被收缴。

  4。沈河区多福社区党委书记张健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社会赞助款问题。

  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张健在担任多福社区党委书记期间,未按规定将社会各界捐赠的38576元赞助款入账,并坐收坐支,其中的15000元由张健个人保管。张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皇姑区市政排水管理处副处长黄勇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4月下旬以来,黄勇多次违反“公务用车工作时间外必须集中停放”的要求,擅自将用于现场施工管理的车号为辽ASR443桑塔纳轿车开回家,并公车私用。黄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大东区房产局原局长杨杰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经杨杰批准,区房产局项目办违规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部分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累计支出134350元,杨杰领取5650元。2013年9月17日,经杨杰同意,区房产局违规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实物福利,总计花费30764元。杨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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